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生存至保险期满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而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给予补偿的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由于遭受意外伤害需要治疗时,保险人给予医疗保险金的保险。所以学生的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意外伤害保险与普通人寿保险的区别在于,伤害保险针对的是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或因伤害引起的残疾或死亡。与健康保险的区别在于:伤害保险更重视外部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健康保险侧重在被保险人内在原因而导致的疾病,即身体健康的变化。
针对学生的意外伤害保险属不属于于人身保险的范畴,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属于。意外伤害赔偿范围要分情况确定: 1、遭受人身损害的,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 2、因伤致残的,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前两项的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所能保障的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2013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草拟的《一年期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中,第四项明确“被保险人猝死”属于除外责任。“对于猝死到底赔不赔偿,公司主要认定的标准是,到底是意外还是疾病引起的,这个认定是由医院来做的。”,在业内,一般都认定“猝死”不属于意外险理赔范畴内。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