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价值;(七)保险金额;(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一)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针对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什么内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还是付出劳务的债务。主合同的数额是指主合同的标的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要开始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的方式担保法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要比一般保证的责任大。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对哪些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明确是对主债务、主债务的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险合同包括的内容如下: 1.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基本信息; 2.保险的标的、金额、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3.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4.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6.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