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住房遗嘱继承,必须遗嘱指定继承人先凭遗嘱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取得继承公证书才可以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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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房产过户费用: 1.房屋总价值的评估费:房屋评估总价值的1%。 2.合同印花税:房屋总价值的0.05% 3.产权登记费用:100元 4.房屋评估总价值的15%。法定继承,无需交纳。
1、房屋评估。必须先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3、房屋测绘。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测绘成果或附图;4、继承登记。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5、递交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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