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出资情况不明,但房产在夫妻名下 这种情况建议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审判。 二、婚前男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在男方名下 这种情况,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房屋分割权利。 三、婚前男方父母交首付,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夫妻婚后共同还贷 房产属于出首付款方,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的房贷。 对于夫妻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包括本金、利息还有房子的,则由男方对女方做出补偿。 举个例子: 男方父母在婚前,花100万买套房产,当时首付30万,贷款70万,结婚后夫妻二人一起还贷。到离婚时,共还贷20万,剩余50万。 那么,在离婚之时: 男方分得:房子+50万债务; 女方分得:已还的10万+男方给的额外补偿。 四、婚前男方父母全额出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 房产应认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除非夫妻二人约定份额,否则分割时男女方各占50%。 五、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全额出资 如果房子落到夫妻双方名下,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子落到一人名下,如无约定,则分割时按照各自父母出资比例按份分割。 有约定的,从约定。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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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按出资比例分割。 3.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4.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婚前取得产权证《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同样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二.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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