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没有规定,不过按惯例是有一份中文合同的,不过不论是中文还是英文,没有大问题。2、传真件所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如果真的给对方造成损失,是需要赔偿的。3、如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手续,就不能扣工资。4、一般按学校的规章制度决定工资发放日,一般拖欠两至三个月的工资就可以认定拖欠工资5、如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报酬。6、离职的程序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就可以了。8、不一定当面提交,发信、寄挂号信是可以的,只要有证据证明收到即可。10、如该完成的辞职程序已经完成,就可以回去了
针对以传真件形式向学校申请劳动仲裁, 对方不给劳动仲裁, 我该怎么维权,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一般是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方式为: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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