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威海为例第一胎生育证件怎么办理?在威海市,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结婚且均未生育(收养)过子女的夫妻,申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时,夫妻一方户籍所在的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予受理,免费办理一孩生育注册并发放《手册》。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省、市《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管理规范》,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1.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结婚且均未生育(收养)过子女的夫妻,申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时,夫妻一方户籍所在的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予受理,免费办理一孩生育注册并发放《手册》。2.夫妻双方应先填写《威海市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注册声明表》(简称《注册声明表》)。3.夫妻双方当事人持《注册声明表》和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夫妻二寸合影近照一张(有固定住房的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材料,向下列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交:(1)夫妻双方均为威海户籍:双方均为农村户籍的,向男方户籍所属的镇(街道)计生行政部门提交;否则均向女方户籍所属的镇(街道)计生行政部门提交。双方户籍属威海市内同一县域,且在该县域内有固定住房(包括购房入住、房主为父母、与父母同住等),户籍地可以委托居住地镇(街道)纳入常住人口统计管理,由居住地镇(街道)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并负责统计。具体事宜由县级计生部门规定。(2)夫妻一方为威海户籍:双方在威海籍一方所属县域范围内(环翠区、高区、经区、工业新区作为一个县域)居住工作生活的,向威海籍一方户籍所属的镇(街道)计生行政部门提交;其他情形的,若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户籍,向男方户籍所属的乡镇(街道)计生行政部门提交,否则向女方户籍所属的乡镇(街道)计生行政部门提交。(3)其他特殊情况:夫妻双方户籍均在威海行政区域以外,向双方户籍所属的乡镇(街道)计生行政部门咨询办理事宜;男方为现役军人的,向女方户籍所属的乡镇(街道)计生行政部门提交;女方为现役军人的,按军队计划生育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夫妻一方无户籍(含口袋户)的,向有户籍一方的乡镇(街道)计生行政部门提交;双方均无户籍的,待办理好户籍后再申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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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夫妻双方的户口薄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 3、需出具结婚证原件。 4、夫妻双方红底照片1寸,各一张。 5、男女双方婚育证明(双方所在单位或社区开具)。生育证,也就是准生证,夫妇想生小孩子前的必须的准备手续。
办理二胎准生证有以下流程:去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填好后送往双方单位核实并盖章;拿上盖好章的表,结婚证以及户口簿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核实好后,再报送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如果夫妻都是农民,经县级部门同意,由乡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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