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强迫卖淫罪与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团伙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组织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的区别在于,两个罪名的的犯罪行为各不相同,组织卖淫罪的犯罪行为是指,组织行为,包括招揽、管理等组织行为,具有一定的组织性;而强迫卖淫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压制受害人反抗,迫使其卖淫。
(1)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卖淫罪侵犯的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强迫卖淫罪除侵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外,还包括他人的人身权利。 (2)实施行为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的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的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不违背受害人意志; 而本罪是采用强迫手段,违背卖淫者的意志。 (3)故意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组织多人的故意;而本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则具有强迫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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