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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子女的房产有什么条件

2023-07-18 18: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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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18 回复

专业分析:

首先,需在受赠房屋所在地办理房屋赠与公证,公证费用各个公证处不同,请咨询受案公证处。之后,前往当地税务部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契税和印花税完税手续。最后,前往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法律依据:《赠与公证细则》:第六条赠与书公证应由赠与人的住所地或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受赠书、赠与合同公证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第七条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问题(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营业税税收管理问题 1.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属于其它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二)关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契税、印花税税收管理问题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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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非亲属关系的房屋赠与条件: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赠与手续。 5、按照法律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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