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如何分割?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婚前房产如何分割情形一:一方婚前全额付款买房,房产证上仅署自己的名字。 不管是根据过去的审判实践,还是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这种情形下,房子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房子涨价属于自然增值,增值部分归户主个人所有。如果房子用于出租,租金属于投资经营收益,归户主个人所有。但出租行为如果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租金属于两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如果一方婚前全额付款给对方买房,房产证上仅署对方的名,明确赠与对方,那么两人即使离婚,房子也是对方的。 婚前房产如何分割情形二:一方婚前贷款买房付了首付,房产证上仅署自己名,婚后二人共同按揭。 新司法解释第十条是这样规定的: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也就是说,根据新司法解释,离婚时夫妻两人先商量房子的归属,如果仍不能决定,法院可判决房子归户主所有,还没有还清的贷款也属于户主的个人债务。共同还掉的按揭以及按揭增值部分,户主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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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物权法、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依法对个人婚前财产及双方共同财产协商处分。在双方尚未就该问题协商的情况下,法律规定,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在内,婚后仍为其个人所有,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男女双方结婚后所取得工资收入、生产经营收入等财产,默认为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婚前个人贷款买下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按照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如果没有约定,在分割时当然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如有共同还贷的部分,由所有者按照份额予以退还。房产增值的部分,由所有者享有,这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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