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一、两者的账面价值不同:1、成本法:投资后按实际成本确认账面价值,除追加投资、减少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2、权益法: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二、两者的账务处理不同:1、取得投资时:成本法: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权益法: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贷:银行存款2、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的差额成本法下:不确认。权益法下: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低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的差额,调整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高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的差额,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贷:营业外收入(上述差额)3、被投资单位权益变动时成本法下: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权益法下:按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贷:资本公积4、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或发生亏损时:成本法下:不确认。不作账务处理。权益法下:确认投资收益(亏损时作相反分录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5、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成本法下:作为当期投资收益处理。权益法下:投资企业按表决权投资本比例计算应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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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是怎样的: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成本法:适用情况为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区别一:适用范围 注意下图只是一般情况,不讨论协议安排下的特殊情况(更新:目前根据14年修改后的准则持股比例20%以下的股权投资已经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入账)。 区别二:对投资收益的处理 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我才确认投资收益,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权益法对应地你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我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亏损就反过来做)。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这里就不展开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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