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苏州市户籍居民城乡一体化户口迁移管理规定适用地域范围

2022-11-03 21:30:26
推荐答案

澳门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3 回复

专业分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0年10月发布了《苏州市户籍居民城乡一体化户口迁移管理规定》,适用地域范围为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市。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本市户籍居民: (一)在城镇就业并在城镇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农户; (二)动迁安置在城镇和开发区的农户; (三)实行“三置换”进城进镇的农户; (四)城中村和失地的农户; (五)符合城乡一体化规范要求的新型新农村建设的农户; (六)其他具有进城进镇愿望的农户; (七)以购买75平方米以上商品住宅房(含存量房),申请跨市(指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下同)迁移户口的居民; (八)婚迁、未成年子女跨市投靠; (九)父母投靠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跨市投靠; (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准入的跨市迁移户口人员。 该规定详细规定了户口迁移的相关问题,建议参考。

展开更多

针对苏州市户籍居民城乡一体化户口迁移管理规定适用地域范围,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户口地域属性主要是指我国户籍制度中根据地域和家庭成员关系将户籍属性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这种做法在建国初期曾起到积极作用,但随着城乡交流的日益广泛,该制度已引起愈来愈广泛的争议与指责。 2005年底,中国开始着手改革户籍制度;公安派出所在办理户籍业务时,在新签发的《居民户口簿》“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必须在户口所在地。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