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进行筹集,不留积累。企业按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费,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进行筹集,不留积累。企业按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费,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缴费比例原则上控制在企业工资总额的0.6%左右,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1%,生育保险费由企业缴纳,列入企业管理费用。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具体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来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生育保险金又叫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金是国家针对女性生育特点,通过国家强制手段征集生育基金,为怀孕和分娩的职业妇女及时提供经济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待遇两项。参保单位按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1%(其他地区可能因地方政策而调整比例,如广州是0。85%)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与养老保险费一并征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帐管理。企业无论有无女职工,均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女职工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费用谁负担: 1、已经建立职工生育保险的地区,参保单位职工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2、没有建立职工生育保险的地区,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时,可以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参保单位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3、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仍由原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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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的,公司如何发放工资是有规定的。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因此,女职工生育后,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公司也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足额的发放工资,不得因女职工生育子女而降低工资报酬。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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