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于一方既没有对财产状况进行隐瞒,也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也不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行为时,而在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遗漏处理的,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当事人明知或应当知道该财产的存在和实际占有状况,却不提出分割要求的,应视为其默认对方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放弃分割要求。如果当事人确实不知道该财产存在,而导致当事人未提出分割请求,引起遗漏分割的,应依法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该诉讼时效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项财产如公司股权的存在开始起算。
针对离婚后财产分割如何进行?法院会受理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法院进行离婚财产分割会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起诉离婚是当事人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按照具体情况,照顾无过错和女性、小孩的原则进行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方式有协议和诉讼两种。双方可以先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而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仍归一方所有。如果财产是他人赠与的,分割时还应当根据赠与的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