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指定监护人与监护人的区别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指定监护实际上是法定监护的延伸,仍属法定监护范畴。指定监护只是在法定监护人有争议时才产生。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定监护人与指定监护人的区别在于以下方面:1、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2、设定指监护人是为防止一些未成年人,没有父母,也没有亲人。这时的监护人就由法院指定,一般是未成年人父母的朋友、所在街道社区的管理人员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