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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同居关系返还彩礼问题

2023-04-01 1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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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01 回复

专业分析:

制订的解释 (二),规定的更为具体,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 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其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其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既便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如此明确,仍存在法律问题。诚然,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便已经在一起同居了,礼金仍然可以返还,甚至可以说是全部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你们双方虽然订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分手后婚约解除,按照法律规定,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所以,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订婚礼金及财物,女方应当返还。若对方拒不返还,男方可以以婚约财产纠纷名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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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1、双方存在同居关系但是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男方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 2、彩礼属于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的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解除了婚约,则赠与解除的条件成立,赠与行为失去法律效力,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消失,彩礼返还赠与人,归赠与人所有。反之双方缔结了婚姻,则赠与行为继续有效,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3、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了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4、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直接返还,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或者一方不按照协议退还彩礼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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