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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到期后无力偿还本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2022-10-04 1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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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04 回复

专业分析:

银行的信用卡有宽限期,只要宽限期内还上就视为正常还款,不影响信用。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2013年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一是要求成员单位为持卡人提供“容时服务”,为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还款宽限期服务,还款宽限期自到期还款日起至少3天;持卡人在还款宽限期内还款时,应当视同持卡人按时还款。二是要求成员单位为持卡人提供“容差服务”,如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额(至少为等值人民币10元)时,应当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此部分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还款日后一天还款属于正常还款,既不会影响个人征信也不会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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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如果在借出之后所造成的行为是属于自己不知情的,那么对于出借人是不会承担责任的。银行卡外借这种行为是很容易导致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只要因借银行卡而造成严重的情节,那么对于出借人来说都是需要承担起所有的经济责任。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出借银行账号可能引发民事责任,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二、外借的银行卡用于刑事犯罪,出借人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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