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8.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因此,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针对法院对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权的分割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方法是,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同居期间所生的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是: 1、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协商一致确定; 2、协商不成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优于母方,且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