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的追讨,需要的资料主要是要有证明债务的证据。 如果是因债务而向法院起诉的,则应该向法院提供以下的材料: 1、诉状。 2、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果有一方是公司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能证明债务的证据,包括欠条(借条)、双方间的协议、往来记录(交货单据、付款情况等)、催讨记录等。
针对债务追讨办理需要什么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原告在进行公司欠款起诉时,应具备以下材料: (一)符合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所规定条件的欠款起诉状; (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证明,主要可以是身份证复印件、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的,还应该有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信息; (三)证明对方欠款的证据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追讨欠款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