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子女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未婚且未就业)的前提下,还要考虑如下因素: 1、当事人子女的户口,只能在不改变“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迁回父亲的户口所在地挂靠,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并且需要户口迁出(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出具同意户口迁出(入)的证明的,才可以迁入;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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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以随意跟随父母一方,所以如果孩子年龄小于18岁可以按照夫妻双方协议跟随父母一方落户,也可以直接跟随具有抚养权一方落户。你携带有效证件去你妈妈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出,在带上迁出证明去你爸爸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入,但要你爸爸书面及本人去派出所书写同意接纳书。
可以的。看了你的描述,小孩子要办理上户,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父亲和母亲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办理上户,父母是监护人,不可以跟外公的户籍办理上户,办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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