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清偿的顺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1、破产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 2、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二)劳动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劳动债权主要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破产人所欠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三条第二款: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受偿顺序: 1、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 2、共益债务,包括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3、劳动债权,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4、破产人所欠税款; 5、普通破产债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