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案件的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必须要经过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即给予原告充分的考虑时间。 离婚案件的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必须要经过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除了离婚案件需要有新情况、新理由并受六个月的期限限制处,其他案件的撤诉,是可以重新起诉的,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就会受理。 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编辑推荐阅读: 离婚诉讼撤诉后被告还能起诉吗? 离婚案件撤诉,诉讼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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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是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无论是第二次起诉或者是上诉,如果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或者经人民法院调解后还有和好可能的,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的。离婚诉讼二审不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等判决送达后过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一审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是因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有和好的可能,上诉大多都会维持原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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