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商标法》遵循自愿注册为原则,强制注册为例外的规则。《商标法》第6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也就是说,我国在某些特定的商品上,需要强制注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条:“商标法第六条所称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在我国必须使用商标的商品为烟草制品,对这类商品法律要求强制使用注册商标,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对商标注册人被告监督,另一方面有利于对特殊商品进行严格的管理。《商标法》第47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可以并处罚款。”本条的规定是对《商标法》第6条有关商标强制注册规定的补充和具体化。依据本条,对必须使用流弊的商品,不使用商标或者使用商标而不注册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行使行政执法权,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注册,禁止其商品在市场上销售,停止广告宣传、封存或者收缴其商标标识,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针对在我国法律规定哪些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药(含药酒)、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
国家对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有如下想法律规定:中药材、中药饮片外的药品以及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