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第三人的工伤能否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因为工伤保险待遇引起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是: 1、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并向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备案,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伤事故备表。 2、工伤认定: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在30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职工受伤认定为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接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15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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