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对一方所得收入和财产未予规定。一般的理解是: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同居期间财产所有权,按一般的民法理论确认。
针对同居期间财产归属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属方式是: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在我国双方分居后的财产归属的方式:若夫妻双方事先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式确认即可。若双方没有约定的,则分居期间的个财产仍然由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所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