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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感情的起诉状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吗

2023-06-07 09: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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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07 回复

专业分析: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可不可以当做离婚的主要理由 :可以是理由,但应该提供相关证据,其实如无理由,只要有结婚登记,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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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双方夫妻感情不和的,一方要起诉离婚的,可以收集以下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例如:对方有出轨、家暴、吸毒或者与他人同居行为的,可以收集录音、录像或者聊天记录截图。一方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夫妻感情不和能做为离婚的理由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可以订立离婚协议,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无法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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