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丢了怎么补办,申请遗失补证手续分两步,一是申请遗失登报手续,二是申请补办手续。 1、申请遗失登报手续如下: (1)提交补证申请,如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双方共同申请;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 (3)原售房单位出具的已领证说明原件;(房改房;登记部门可以确认申请人已领取证书的除外);房改房提交原售房单位的同意遗失登记的证明。 2、申请补办手续如下: (1)提交刊登《房屋遗失声明》的北京日报或法制晚报,但《遗失声明》必须见报6个月后方可补办;受理遗失补证申请后,登记部门在北京建设网上公告,满6个月后,补发房屋所有权证。 (2)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3、补证手续费用:只收取房产证印花税5元,不收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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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丢失补办流程包括:申请、查档、声明、勘丈、审核、发证。具体如下:1、备件申请。凭身份证明,带上资料去办理申请;2、备案查档。出具房产权属证明进行内部查档校核;3、登报声明。出具证明到报社办理声明登记;4、勘丈入册。测绘勘丈;5、登记审查核准。初审、复审、审批;6、发证。经审批同意补发产权证,领证。
房产证遗失后,权利人可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补办。。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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