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相关规定如下: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如果没有上述规定的具体情形及证据支持,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针对你好我们有一儿一女,是我要求离婚的,男方不愿意把女儿给我,硬要把儿子给我,我应该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想要孩子可以私下协议。私下协议不成的话,如果孩子都是不满2周岁,一般法院会判给孩子的母亲;如果孩子都是已满2周岁但未成年,法院则会根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于的原则判决,有可能会判一人一个。
首先要调和女儿和女婿的关系,弄清楚矛盾所出的问题点,如果真的是到了无法挽求的地步,应该支持离婚,如果是女儿或者女婿有原则性的问题,比如家暴,赌博,出轨之类的。那么更应该不阻拦,成就离婚的这一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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