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文明的漫长进程中,刑罚思想从既漠视社会利益,又漠视个人利益的报应主义刑罚威慑理论,演进到既强调社会利益、社会价值而忽视个人利益的功利主义刑罚威慑功能理论,发展到注重个人价值、个人利益的理性主义刑罚威慑功能理论。报应主义长期成为责难对象,功利主义理论正在受到现实和理性主义刑罚威慑功能理论的挑战。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是社会的细胞,两者的利益应该是一致的,个人应该维护社会利益,社会应当尽量保护个人利益,每一个人的个人的利益、价值都应当受到社会领所应当的尊重。但是,就目前而言,社会还不能最终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理性主义不能真正实现。也许,功利主义刑罚威慑功能理论与理性主义刑罚威慑功能理论的辩证统一,是刑罚威慑功能理论和实践的最佳方案。 深入研究并充分关注刑罚威慑功能,有助于建立现实、合理而有效的刑法体系;国家刑罚权与公民人权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普遍矛盾性,正确处理人权与刑罚权的基础在于刑罚威慑功能的理性化;研究刑罚威慑功能有利于建立运用刑罚控制犯罪的现实思想,有助于调整国家的刑事政策方向,摆正刑罚在社会综合治理中的合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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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考试作弊要按以下规定判:研究生考试作弊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研究生考试作弊可能涉嫌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等。
贪污罪的主体: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准国家工作人中。 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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