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一)违反本规定第十条,擅自与境内外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企业进行涉及网络出版服务业务的合作的;(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未标明有关许可信息或者未核验有关网站的《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未按规定实行编辑责任制度等管理制度的;(四)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一条,未按规定或标准配备应用有关系统、设备或未健全有关管理制度的;(五)未按本规定要求参加年度核验的;(六)违反本规定第四十四条,网络出版服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未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七)违反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网络出版其他管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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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罪状有以下几种:简单罪状,简单罪状不具体描述犯罪特征;叙明罪,是在罪刑规范中详细描述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引证罪,引用刑法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空白罪,没有具体说明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而是指明了其他必须参考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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