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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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根据所造成的后果不同面临不同的处罚结果。首先,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已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其次,除去需承担刑事责任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再者,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 (3)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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