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45 医生这样是否合理? 我在一家医院签了一份协议书,是关于疤痕的,协议书里写明费用一次交清,治疗效果是疤痕与正常皮肤平滑,肤色与皮肤接近为止的。而且当时我记得我问过是不是以后不用交钱,医生说是的。但现在她现在又说要自己给钱,要我买一只精油,她说对皮肤有好处。但是我觉得明明协议写明了效果,而且现在的疤痕还没有平滑,肤色也没有接近,却要我买一只精油,很不合理。我可以追究她的法律责任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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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患者死亡的,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患者死亡,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主体为患者家属;如果患者残疾,该项赔偿的请求主体应为患者本人,而其家属无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不是对每一例都计算为6年、3年。更不是对死者的每一个近亲属都要计算一笔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计算年限时,可根据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对残疾者也可掌握在一至四级伤残赔偿3年、五至八级伤残赔偿2年、九至十级伤残赔偿1年的原则。
先鉴定是否是属于医疗事故,如果是属于医疗事故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要求医院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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