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私人公司资金已全额归还,公司表示不再追究,其他人举报不会立案,只要公司不在追究就没事的,因为没有了原告。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本罪的主体是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但由于挪用资金数目较小,可以要求其及时归还挪用资金,并且可以按照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解除与其的合同。
针对挪用私人公司资金已全额归还,其他人举报会立案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怎么量刑,还需要结合案情分析。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公款已经归还,如果数额较大应当立案侦查。司法解释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