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物业不予认可的收取服务费的情形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包干制:是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盈余或亏损匀由物业公司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是物业公司预先向业主收取物业运行资金,物业公司按合同约定提取酬金,资金结余或不足匀由业主享有或承担。
(一)合同的约定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是一种有偿的劳务合同,委托人通过付出一定费用获得管理公司的专业服务;与之相对应,物业管理公司也正是通过提供管理服务收取费用,赚取利润,从而维持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物业管理公司收取费用的基础是其提供的管理服务需要付出成本和劳务,以及作为经营公司应赚取的合理的利润。鉴于此,物业管理合同可以在科学测算管理成本、合理安排劳动力的情况下确定一个收费标准。 (二)法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物业管理收费是一种服务收费,即是属于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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