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 (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3)原冠夫姓的妇女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
针对户口本上的姓名可以改吗?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需要什么证件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户口本改名字手续:1、写更名申请;2、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14元。
户口簿上改名字,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等。需要由更改名字的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改名的理由需要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