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没有信誉的购物网站上最好不要刷卡 国内外的购物网站成千上万,其中滥竽充数或存心诈骗者必然有之。任何发卡组织及银行都很难对数以万计的网络商店一一核查,因此上网者本身必须进行第一层的过滤动作。如在选择国内外的购物网站时,一定要选择具知名度的商店。至于从来没听过的购物网站,尽管站中有吸引人的商品,最好还是避免接触为宜。 不论是IE或NETSCAPE浏览器,目前都已提供加密的功能,尤其是在线上刷卡购物时,浏览器在网页上都会出现金钥匙、小金锁或是保密程度的对话框。只要浏览器上显示安全程度不够或是资料传输有可能遭他人窃取的字样时,就不要输入信用卡信息。浏览器的加密功能,在保密程度上虽不及SET,但是也具有保障,上网购物时一定要巧用这项功能。 (2)保留及列印交易纪录 在网上刷卡购物时,网页上一定会有订购单的页面出现,在填完信用卡资料及欲购商品名目及价格后,再按确定键即完成交易。上网者务必要将订购单的网页分别进行存档及列印。如此做有两个好处,一方面可让自己随时查阅究竟买那些东西及花了多少钱,另一方面则是万一发生购物纠纷时,可以凭此向银行提出作为证明。
针对如何安全的是使用信用卡购物?信用卡购物刷卡有哪些注意事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信用卡申办人偿还。 信用卡具有消费或取现的功能,具有一定意义的金钱性质,信用卡申办人与银行之间实际上形成了借贷关系,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即便将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申办人仍应承担还款责任,当然如果申办人有证据证明信用卡所欠款均是借卡人消费,在承担偿还责任后可以向借卡人追偿。
信用卡套现属于违法行为,在《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的对信用卡套现行为作出了区分。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在金融机构资金借贷20万元以上逾期不还以及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将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在金融机构资金借贷100万元以上逾期不还以及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将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额度,将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恶意透支信用卡5000元以上的可判处有期徒刑3年。恶意透支1万到10万数额较大的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10万到100万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100万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将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