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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亚湾大江新都汇去年买了套房,后遇到新政策出台又补交了一成现在贷款还没下来,我能否要求退房

2018-11-24 23: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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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11-24 回复

专业分析:

开发商违约,一般退房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种的: 第一,延迟交房。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第二,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第三,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第四,拿不到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第五,无法得到贷款。在签订合同时,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约定。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资料,交由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显示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第六,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新版合同规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这突破了以前按建筑面积来测量的“惯例”。 第七,房屋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第八,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新版合同规定,因房地基问题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退还全部已付款,并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九,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法院也会支持。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 第十,开发商把房子抵押。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没有告知购房人房产已经被抵押的情况下卖房,合同无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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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台湾人在中国购房并一次性的付款,携带的资料护照及其他身份证明,和在中国的暂住证就可。如需按揭贷款还需准备如下资料: 1、在中国某地某处收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还贷资信证明,例如存单、股票等,数额为贷款额的三分之一左右 3、购房首付款发票及复印件 4、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还有要说的就是身份证明。外国人和台湾人购房流程和国内公民购房无差别。但他的身份材料要复杂得多。1.如果他的护照是英语的,要翻译成中文件,并对翻译件做公证;2.如果他的姓名是英语的,也要翻译成中文件,并对翻译件做公证;3.如果在国外委托您办理,该委托书需到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再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台湾的应该通过海基会和中国对台办认证。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只要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即使是房贷已经批下来了也是可以退房的。 不过,买家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购房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也就是说,买家虽然不买房了,但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 买房人退房后,开发商要将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但开发商为了防止买房人取得所退的购房款后不去归还贷款,势必影响开发商的利益(退回的房屋上有抵押权存在),开发商会将该退还的全部房款分为两个部分:银行贷款未偿还部分由开发商直接还给银行,首付和已经偿还的贷款部分退给买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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