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证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的证据有: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1、民事起诉状,也就是离婚起诉状。 2、夫妻的有效结婚证。 3、原告的身份证件、户口本。 4、若并非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还需要同时提供之前法院对离婚案件审理之后作出的判决书或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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