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针对交通事故工伤的待遇计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与工伤待遇竞合的规定是在劳动者人身权受到第三人侵害的同时又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如劳动者分别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及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仲裁的,对于侵权损害赔偿的请求和不服工伤保险赔偿仲裁裁决提出的请求,法院应分别依法作出判决。
交通事故工伤可享受的工伤遇待如下:已支付相关费用的,企业或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企业或保险经办机构提前支付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予以偿还;赔偿支付的死亡补偿或残疾生活补助由职工或亲属领取的,不再支付保险一次性死亡补助或伤残补助,但支付的死亡补偿或残疾生活补助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死亡补助或一残补助的,由企业或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