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针对合伙企业的退伙的条件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合伙企业退伙的条件主要包括: 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5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6个人丧失偿债能力;7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8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9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