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可以请求工伤赔偿,同时还可以请求肇事方赔偿,但医疗费用除外。相关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针对上下班路上出交通事故谁来负责,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职工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况,属于工伤;如果不属于,那么不能认定为工伤。
临时工也是可以算工伤的,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规定中的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如果受伤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职工负主责以上的,则不属于工伤,自己承担。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