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费的条文如下: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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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有好坏之分,看当事人的需求。不公开审理是指中华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对案件不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所谓不公开即不允许群众旁听,不允许记者采访报道,但对当事人仍要公开进行。以下几类案件不得公开审理:有关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宣告判决时仍要公开进行。
好分。 1、以下情况可以分户: (1)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且跟父母分开居住的。 (2)经过法院批准的(这类的一般是属于兄弟姊妹比较多的,父母准备分割农村家产的,经过法院审批是可以分户的)。 (3)夫妻离婚,办理了离婚手续的是可以办理分户的。 2、以下情况不可进行分户: (1)年满18周岁,是独生子女,不允许分户。 (2)宅基地处于贷款抵押的情况,一旦出现贷款抵押的情况,是不允许分户的。 (3)假离婚的,有很多地方为了拆迁等其他原因,选择了分居,但是没有离婚,也是不允许分户的。 (4)分户的地方正准备拆迁,是不允许进行分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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