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证据可以在离婚案件中举行使用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第一种观点认为,可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的行政执法证据限于实物证据或“客观证据”“是指‘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以及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而不包括其他言词证据”。第二种观点认为,《刑事诉讼法》第52条第2款规定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是指‘客观证据’,如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而不包括‘主观证据’,如证人证言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2]部分参与刑事诉讼法修改工作的立法工作人员也持本观点“本款规定涉及的证据材料范围是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实物证据,不包括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3]第三种观点认为,可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的行政执法证据不限于实物证据,包括部分言词证据,持本观点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
离婚案件中的短信证据的使用:诉讼时,交给法院即可,法院会当场制成笔录。同时办理公证时,注意保存手机型号,品牌,这样可以证明手机内容是无法修改的。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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