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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离婚,离婚协议书写的我们名下产权房归女儿,还未过户,想请问我们都有居住权吗,我怎么办

2019-03-31 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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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3-31 回复

专业分析:

1,婚前一方所有房产证,婚后未变更为夫妻共有的,离婚时仍为一方财产。 2,婚前或者婚后一方父母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为对自己子女赠与,离婚时不能分割。双方父母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的,离婚时按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3,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离婚时,对方可以偿还贷款及升值部分要求对方补偿。 4,婚后购买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商分割,或者通过法院进行分割。 5,相关规定: (1)《婚姻法解释二》规定: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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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离婚证撕了可以离婚。如果一方的结婚证撕毁的,可以出具《遗失声明》,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的结婚证都撕了,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手续。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原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去开具婚姻状况存续证明;然后就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或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管辖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看情况。如果离婚协议已经成立,具有法律效益。房产已经给了女方,那么房子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取得女方的同意,自然可以入住,如果女方不同意,那么男方不再拥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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