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消费者从网上购买回来的商品打算退换货物时,可以参照以上7类商品,确定是否能按照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处理,如不符合相关条件,那一般是不可以要求卖方退货的,现实中,不少电商卖家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以外,纷纷将母婴用品、美肤化妆品、食品、墙纸、保健用品等纳入不退货范围,不能退货的商品种类要比法律规定的多出1倍。如果是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通过举报投诉,甚至起诉等方式维权,涉及维权商品价值较高时,建议可以找个7天无理由退换货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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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主要包括: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除了这些商品,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在网购时,仅凭图片和文字展示,很难判断商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如果收到的货物与消费者的期望相差较大,常常会产生退货的念头并由此引发与商家的纠纷。有了“7天无理由退货”这把“尚方宝剑”,网购的商品只要不喜欢,都可以退回去。 什么是“七天无理由退货” “7天无理由退换货”是从在签收货物(以物流签收单时间为准)后7天内(如有准确签收时间的,以该签收时间后的168小时为7天;如签收时间仅有日期的,以该日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 网购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货七日内无理由退货(除了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等四类商品外;同时,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七天无理由退货”受法律保护 如果消费者对自己购买的商品不喜欢了,在7天的冷静期进行的退货是受消法保护的。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经营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或是未经消费者确认、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以及收到货却不办理退货手续或是未退款,有以上情形之一并超过15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违者可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超过七天还能不能无理由退货 超过七天卖家则可以拒接消费者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请求。消费者如遇到维权问题,仍需要买卖双方具体沟通。网购时,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一旦出现消费纠纷,要及时向购物网站或者消协组织、工商部门投诉举报,这样才能减少和避免纠纷的发生,从而促进网络购物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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