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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的,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是两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还有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两寸免冠照片。夫妻自愿离婚的,应该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等双方度过冷静期后,为其完成离婚登记,分发离婚证,夫妻二人拿到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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