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设定抵押的房屋进行转让是房地产交易中非常典型的模式。通常,原业主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并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而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如果房东欲将该房屋转让,在交易方式上同没有设定抵押的完全产权的房屋转让存在很大差异。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原业主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之后银行释放抵押权,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如此,原业主就取得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接下来,双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买卖流程完成交易。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在房东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买方没有支付房款,因此买方资金的安全性高;缺点是,完全由房东筹钱还贷,就要求房东具有很强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且没有充分利用买方的首期房款参与还贷,不是最为经济的解决方案。
针对抵押权房产转让的法律依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的原因如下: 1、抵押期间抵押人如果与抵押权人协商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转让抵押财产的。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后,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除非替抵押人向抵押权人偿还了债务消灭了抵押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