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条: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针对同一债权有多个抵押权的如何行使抵押权,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有抵押的房产要行使抵押权,则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抵押权人可以对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房产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
抵押物有多个抵押权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