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同时,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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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机动车驾驶证的具体规定:行为人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驾驶证。而申请驾驶证需要提交规定的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驾驶证的申请、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驾驶证使用规定指的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考试要求、考试监督管理)、发证、换证、补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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