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是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管理,暂扣车辆,驾驶证行驶证由交警部门扣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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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处是属于交通运输局管辖的。运管处即运输管理处,是交通运输局下属的全额财政补助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即交通运输局下设的二级部门。
非法营运的管理部门: 1、对自备车拉客收费的经营行为管理部门有2家,一个是行业主管部门交通部门,另一个是综合管理部门工商部门,者各部门都有行政处罚权。 2、行业主管部门交通部门对车辆的管理分为两部分,对班线车辆和旅游车辆的管理依据是国务院的授权,由交通部门的运管机构具体负责管理,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出租车的管理一般属于交通部门委托运管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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