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按照刑法236条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原则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以强奸罪从重处罚。对于符合刑法236条规定的,在公共场所强奸、二人以上轮奸等符合从重处罚的情形的。量刑原则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2、未成年人应及时就自己被侵害的情形告知监护人,并由监护人直接报警,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3、如果未成年人已经因本次受害而生育了非婚生子女,鉴于孩子已经出生,犯罪嫌疑人及受害人都应当履行对其的抚养义务。在孩子身体健康情形允许的情形下,受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与犯罪嫌疑人直系亲属交涉,将非婚生子女交由对方抚养,己方可以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4、因未成年人被侵害,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都导致极大的损害,未成年人可以主张对方侵犯自己人身权利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可以交涉,双方交涉未果,受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以受害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身份,在检方提起公诉阶段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维护受害方合法权益。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6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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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几种情况来分析。 (一)成年男性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未成年人女性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二)成年男性与未成年女性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要分情况。如果未成年女性年满十四周岁,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强奸罪。如果未成年人女性未满十四周岁,而且该男性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女性未满十四周岁的,双方即使自愿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但是该女性谎称年满十四周岁,且从该女性外貌、体征、谈吐等方面无从判断其未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年满14周岁,如果是女孩自愿就不算犯法。不可以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女生发生关系,如果发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十四周岁以下女生,无论其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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